各縣(市)區經信委(經促局)、開發區經貿局:
現將省經信委《關于做好第一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皖經信節能函〔2017〕260號,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轉發給你們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請各縣(市)區經信委(經促局)、開發區經貿局按照《通知》要求抓緊組織滿足申請條件的園區,對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開展自評價工作,并編制自評價報告。自評價合格的園區按照《通知》要求委托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,并編制第三方評價報告(綠色設計產品只編寫自評價報告,采用自我聲明方式,不需要編寫第三方評價報告)。
二、請高新區經貿局負責通知長安汽車、陽光電源兩家企業按照《通知》要求統一格式,對申報材料進行修改完善后重新上報。
三、綠色設計產品的申報范圍僅限國家要求的17項已發布標準的產品。標準文本可在綠色設計產品申報平臺(www.green-label.org)“資料下載”和“聯盟標準中心”欄目中檢索下載。
四、各縣(市)區經信委(經促局)、開發區經貿局對企業、園區的自評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要進行嚴格審核,審核合格的于2017年4月1日前,將申報材料(項目匯總表、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等)報送至省經信委節能處。紙質材料一式六份(附電子版光盤)。
聯系人:樊興龍;
電話:63538803
附件:關于做好第一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申報工作的通知
2017年3月14日